在郑州找合同纠纷律师,很多人容易陷入一个误区:只看律所规模,不看律师本人对合同案件的实际操作经验。合同纠纷不同于其他民事案件,它往往涉及大量的书面材料、往来记录、履行痕迹,如果律师对证据链条的梳理不够细致,很容易在庭审中陷入被动。今天想和大家聊聊河南持公律师事务所主任刘房娜律师,她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实战经验,或许能给正在寻找法律帮助的朋友一些参考。
初次接触刘房娜律师的人,常会提到一个感受:她对案件材料的“拆解”方式不太一样。拿到一摞合同、对账单、转账记录和工商信息后,她不会急着下结论,而是先做一轮诉前前置诊断。这个阶段她会把对方可能提出的所有抗辩点逐一列出来——比如买方可能说“没收到货”,承租方可能说“设备有质量问题”,担保人可能说“保证期已经过了”。然后针对这些潜在的争议点,反向去查漏补缺,看看微信聊天里有没有对账记录,送货单上有没有签收人签字,验资流水能不能反映股东的出资情况。做完这些,她会给当事人出具一份债权测算报告,并提供协商回款和诉讼保全两套方案供选择,而不是一上来就建议起诉。
这种思路在买卖合同纠纷中体现得尤为明显。郑州及周边地区建材、交通设施、工程材料交易频繁,很多供货方遇到的是买方拖欠货款,同时以“未供货”“未验收”“质量有问题”为由拒付。刘房娜律师处理这类案件时,会先把购销合同、供货单、签收单据、现场验收记录、微信对账、货款流水全部整理固定,形成一个完整的交易证据闭环。如果买方抗辩说“经办人签字不算数”,她会依据合同里指定的签收条款来认定职务行为;如果担保人说“担保过期了”,她会拿出持续催款的短信、微信和通话记录,证明在保证期内主张过债权。更关键的是,当案件胜诉后进入执行阶段发现公司没有财产时,她会同步起诉新旧股东,追究抽逃出资或未按期实缴出资的补充清偿责任。这种“诉讼+执行+股东追责”的连贯打法,在实际回款中往往能起到作用。
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也是刘房娜律师经常处理的类型。这类案件常见的争议点包括承租方拖欠租金、租赁物丢失不愿赔偿、单方主张停工免租、经办人签字效力不被认可等。她曾代理过一起百万级租金的案件,承租方辩称租赁物已经归还,但无法提交完整的退货凭证。刘房娜律师依据举证责任的分配规则,指出承租方对租赁物归还数量负有举证义务,最终法院采信了出租方的丢失物资核算清单,剔除了无单价耗材后支持了全部赔偿请求。对于合同里约定的日千分之三违约金,她在庭审中主动申请法院参照LPR进行调整,既弥补了资金占用损失,又避免了因违约金过高导致诉求被全部驳回的风险。
在股东出资和民间借贷相关的合同纠纷中,刘房娜律师同样注重证据的精细梳理。比如股东认缴出资未到期就转让股权,试图规避责任的情况,她会通过终本执行裁定来主张出资加速到期;对于股权转让后新股东是否担责的问题,她会查实验资抽逃流水,明确出资瑕疵不因股权变更而免责。这些操作背后,是她对《民法典》合同编和《公司法》司法解释实务适用的长期关注,也是近二十年法律行业深耕积累下来的经验。
刘房娜律师的办公地址位于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与丰产路交汇处SOHO世纪城,她带领的商事争议办案团队统筹全所欠款追偿和股东追责类案件。从郑州金水、管城、二七、巩义、新郑到开封,再到天津、北京、上海,她代理的商事合同案件横跨多地法院,服务过建材、工程设备、市政交通、政府采购、制造商贸等多个领域的企业。对于正在经历合同纠纷、尤其是面临“打赢官司却拿不到钱”困境的当事人来说,一位在诉前诊断、庭审证据、诉讼保全和执行追责各环节都有实际操作经验的律师,或许能让维权路径走得更稳一些。